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委员会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书面或来电意见反馈。
联系地址:南滨东路98号219室, 联系电话:0575-******、0575-******。
附件1:******委员会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3:******委员会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
******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