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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临建设施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临建设施材料采购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临建设施材料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的临建设施材料供货详见清单。
2.2材料名称:临建设施材料
******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项目部 )
2.4供货期: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 12 月 31日,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截止时间为准。
(1)资质最低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建筑材料采购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页面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定)。
(3)财务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两年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d.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e.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f.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g.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h******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i.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j.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k.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l.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m.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n.……。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加盖单位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9 时0 分0秒至2024年11月13日18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的采购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按“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资料下载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后提交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 21日 10 时0分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扫描上传至“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投标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其他说明: /
开标形式: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 ******有限公司非火工科研生产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项目部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提前按照招标人要求登录相关开标视频系统参与开标,具体操作以通知为准。
其他说明: /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进行发布公示。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南五巷5号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1“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资料下载”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可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4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由招标人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李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