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绍兴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ZZ******
项目名称:绍兴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当年实收保险费(含税)的5.9%,且不超过80000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当年实收保险费(含税)的5.9%,且不超过80000元/年
主要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 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时间:/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00至17:00;
方式:将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接收。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绍兴市民政局(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42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绍兴市民政局(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4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 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迎凤路87号鑫海大厦1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3.监督机构名称
名称: 绍兴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地址: 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
联系人: 蒋书记
联系电话: 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