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动迁安置小区新增非机动车充电设施 JSZC-320505-TCJS-C2024-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TCJS-C2024-0015
项目名称:******街道动迁安置小区新增非机动车充电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98544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贰佰肆拾伍万玖仟捌佰伍拾肆元肆角柒分(¥ ******.47元)
采购需求:
辖区六个社区新增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需地面硬化3604.8平方米,膜结构钢架车棚3757.5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磋商响应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11-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zfcg/html/content/************1.shtml)。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025-******、******、******;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不见面项目)QQ:******61、******5。
2.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投)标采购活动。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湘江路998号
联系人:董静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滨河路1388号创意街区3A幢601室
联系人:穆长喜、王焱、徐子怡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长喜、王焱、徐子怡
电话: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