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禹煤电公司吊车和车辆租赁服务遴选供应商入围候选人公示(B包二次)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平禹煤电公司吊车和车辆租赁服务遴选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禹煤电公司吊车和车辆租赁服务遴选供应商
招标编号:ZPZB-24Z438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7日9:00 (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7
评标办法:有限数量制
包号 |
名称 |
入围候选人名称(排名不分先后) |
B |
车辆运输租赁服务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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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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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四、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30(北京时间)。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工程服务科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
业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向阳 ******
邮 箱:******@qq.com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蔡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5-****** ******
邮 箱:******
财务电话:******
******有限公司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