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财政局******财政局派出检查组自2024年3月18日—9月27日,组织开展了全县12家单位2023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现就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有限公司
二、主要存在问题
******农村局: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会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金支付未取得原始凭证、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等。
******建设局:会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金支付未取得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等。
******管理局: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金支付未取得原始凭证、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等。
******服务中心:会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金支付未取得原始凭证等。
三、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了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并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整改。
******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
一、检查对象
******************************有限公司
二、主要存在问题
******农村局: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会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金支付未取得原始凭证、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等。
******建设局:会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金支付未取得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等。
******管理局: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金支付未取得原始凭证、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等。
******服务中心:会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资金支付未取得原始凭证等。
三、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了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并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整改。
******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