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银行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gx2024-ql111
******卫生院整体搬迁成品办公家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询价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行九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标书帐户:
******有限公司
******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卫生院
地址:清流县李家乡
联系方式:杨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号
联系方式:陈诗洁 联系电话: 0598-****** 电子信箱 :******微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洁
电 话:0598—******
************银行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gx2024-ql111
******卫生院整体搬迁成品办公家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询价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行九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标书帐户:
******有限公司
******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卫生院
地址:清流县李家乡
联系方式:杨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7-920号
联系方式:陈诗洁 联系电话: 0598-****** 电子信箱 :******微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洁
电 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