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凡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昌区欢乐大道77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余乐、周凤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 ||
行政监督部门 | ******服务中心(因机 构改革期间,公告显示监管名称暂未调整)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 |
备注 | ************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有限公司履约期限为:满足招标要求。以上三家履约期限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