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大气能见度测试仪 项目已由******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大气能见度测试仪
2.2项目编号:CAERI-CG-202403-00756
2.3采购内容:大气能见度测试仪。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þ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2.5交货地点:******有限公司。
2.6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已签合同的同类设备须不少于3套(同类设备指:大气能见度测试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不亏损。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2023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5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 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 ******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þ4.1采购文件电子版随本采购公告一并发布,详见附件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3月29日10时 00 分
þ5.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纸质递交方式):******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大足试验基地)办公楼308 ;
5.3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其他
本项目采购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在******有限公司官网发布(******/#/buy/index/)。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经开大道9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23-******
电子邮箱:zhuhaiyan@caer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