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JQ08-F3066)
发布时间: 2024-11-08 19:07:27 作者:侯婧媛 浏览次数:次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Q08-F3066)
一、项目名称: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08-F306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品目最高限价(万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1-1 | 院本部及梅峰院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 | 详见附件 | 33.3 | 51.3 | 福建福州(院本部及梅峰院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合同一年一签 |
1-2 | 仓山院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 | 18 | 福建福州(仓山院区)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 51.3万元;
3.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拥有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加工资质。
2.须拥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加工项目。
3.须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关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加工项目的环评审批。
4.须通过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加工项目环保验收。
5.须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排污许可。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①拥有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加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须拥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加工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须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关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加工项目的环评审批(提供审批意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④须通过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加工项目环保验收(提供生态环境部门或专家组的验收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⑤须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排污许可(提供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联系人及电话:侯婧媛、******)。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 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
10号)6楼第三会议室(代理机构地址)。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5 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
10号)6楼第三会议室(代理机构地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侯婧媛、郭志翔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代理机构地址)。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林助理
办公电话:0591-******
移动电话:******
查看附件: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