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车用甲醇汽油、柴油项目“工程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现其要求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澄迈县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调查,该工程项目至目前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澄迈县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反映,逾期自误。
联系人:王宗锋联系电话:******
澄迈县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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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