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2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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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投影仪 需求描述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 ¥420,000.00 | 1(项) | ¥42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27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PDF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上传资料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 (一)交付时间: 2024年9月3日前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总价报价,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费、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伙食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软件开发费、专家(咨询)审查费(不包含机构审查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支付。
-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约定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等材料,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双方协商解决。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蓝秀雨
- 联系电话: 023-******
- ******学院
- 联系人: 张老师(采购中心)、赵老师(技术负责人)
- 联系电话: 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