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配套古邻大道改造工程—花岗石砖材料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改革局关于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邻发改[2022]543******改革局关于变更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批复,邻发改[2023]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债劵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2]5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小型停车场15个,提升改造停车场11个,改建停车位12000个,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监控系统,配置充电桩,配套建设排水管网、向导指示标志、智慧广告位等基础设施。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配套古邻大道改造工程—花岗石砖材料采购标段和配套古邻大道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乳化石油沥青粘层、乳化石油沥青透层材料采购采购标段。本次招标为配套古邻大道改造工程—花岗石砖材料采购标段;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规模:采购花岗石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时为暂定数量,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所需调整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2.5交货地点:邻水县(甲方指定地点);
2.6交货期:9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不少于300万元的花岗石砖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材料进场验收证书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8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登录”—“投标登陆”,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西环路中段2666号
邮 编:638500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三路环球时代中心C座1106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04 月 02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范围的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