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家祠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西湾和苑 A-19栋1606******有限公司为本次询比中选单位。
2、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对本中选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公示期间(公示期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询比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递交质疑文件时需提供报价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异议内容的信息来源必需合法合理,否则询比人可以拒收。
5、质疑文件的递交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020-******
******办公室
日期: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