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8
******管理局卢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智慧征管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审查。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提交;运维周期一年,成果通过验收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数据更新及系统售后工作。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LSGZ[2025]088-ZC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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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郑州市高新区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7号楼4楼西 |
1,189,5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5.7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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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卢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智慧征管系统项目二次 |
招标文件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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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提交;运维周期一年 |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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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杜秋婵、高建波、僧鹏飞、关风波(组长)、刘彬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费金额:19,274.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元博采购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卢氏县东明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联系人:王春丽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卢氏县卢氏迎宾国际大酒店一号楼二楼
联系人:韩晓娟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晓娟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