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树脂及30000吨涂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树脂及30000吨涂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
20000吨树脂及30000吨涂料项目
项目选址:阿克苏地区温宿产业园区,项目区北侧为金沙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兴盛路,隔路为鑫达化工。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41′3.847″,北纬41°21′40.073″。
******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醇酸树脂及5000吨涂料项目,已于2023年底完成审批工作,在后期设计过程中企业设计规模由10000吨醇酸树脂及5000吨涂料变为20000吨树脂及30000吨涂料,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上报审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总
联系电话:******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