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名称:一级小包装成品大豆油(非转基因)。
2、数量:130吨,每箱5升*4瓶,共计7066箱,需另加1箱送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备用(不计价);
3、品牌:不限,竞得方所发大豆油需同一品牌、同一包装。
4、生产年份:2024年10月15日后生产(保质期18个月)。
5、包装物: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完好。因储存需要,竞得方需额外提供20个同品牌包装的纸板箱。
******有限公司垄头粮库2D1仓。
7、质量要求:①质量指标符合植物油国标GB2716及大豆油标准(GB/T 1535)一级标准。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②食品安全指标黄曲霉毒素B1≤10μg/kg,其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24年11月3日前完成,逾期交货视违约处理,供货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延迟供货日期,不作逾期处理。无特殊情况逾期的,视作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2、交货地点:垄头粮库2D1仓。库区前道路运输、库区内装卸及堆垛费用,竞价前需事先实地查看或向接收库点联系人咨询。联系人:郑科长,联系电话:******。
3、交货方式:仓内交货,由竞得方将包装油送到仓内并完成堆垛,一切费用及风险由竞得方负责。交货粮库为老仓库,大车需短驳。
4.合同签订: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
三、货款结算方式:双方自行结算;
在中标方交货完毕后,经有资质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中标方交付的大豆油进行检验:
1、若检验合格,中标方凭有资质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以及中标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结算。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中标方需在10日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细则约定质量要求的大豆油更换检验不合格的大豆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供应方相应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4、验收办法:
(1)质量由双方现场抽件对照检验,入库数量由库点仓库内(垄头粮库2D1仓)点件入库为准。
(2)中标单位提供轮入大豆油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入库后送有资质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如有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调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竞价交易的底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房内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装卸等费用)
2、中标方进库前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相关事宜。双方因雨天、停电等人力不可抗原因而影响接货造成后果的不算违约。
3、本次竞价采购交易报名单位(个人)必须在三家以上,达不到报名人数要求的,本次竞价采购交易会另择时间举行。
4、特别说明:本次竞价采购数量为130吨为一个标的物起拍价按吨计算。
5、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同时,委托方收回粮权并有权二次处理。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中标方和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中标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网上粮食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需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