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481-HXZC-G2025-0013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档案室及东副楼一楼整体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HA9FY76 | 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458弄8号三楼3173室 | 79.51(均分制) | ******.7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检察院档案室及东副楼一楼整体改造项目 ******检察院档案室及东副楼一楼整体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服务中心、档案室、厨房以及餐厅的改造装饰工程 施工工期:100天 项目经理:步百胜 执业证书信息:沪************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清剑、王倩、朱振宇、唐亚琴、陈亚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国家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 号》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溧阳市昆仑南路9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燕园北路90号2幢3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