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财政局预算收入综合查询系统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预算收入综合查询系统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8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财政局建议对TIPS系统进行本地化改造,开发建设预算收入综合查询系统。开发建设后的系统,需能够实现基TIPS数据的收入报表、库存报表、电子税票的财政端接收、存储、展现,收入报表查询、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查询、行业纳税统计及查询、与人行国库之间的集中支付额度信息交换等功能。其特定数据来源和分析方式以及多数据深度融合的系统服务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景色家园1106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李小艳 |
******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王庆林 |
******学院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鲍文凤 |
新乡市预算评审中心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09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5月16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9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异议须阐明供应商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与太公路交叉口
联系人:胡锦波
联系方式:
******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进达花园南门16号楼2单元1602室
联系人:文凤琴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