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0O****** |
产权类型: |
林木所有权 |
流转方式:
|
转让
|
******街道): |
祁山镇 |
村(社区): |
芳村村委会 |
组别: |
东坑组 |
公示日期: |
2024-09-30 |
|
登记日期:2024-09-19 |
所有权人:祁山镇芳村林场 |
权证编号:************3、************4 |
权证年限:2024年09月02日
至2024年12月31日 |
项目描述:1998年杉木人工造林 |
交易面积:
79.00亩
其中:公益林
0.00亩,商品林
79.00亩
|
项目位置: |
项目四至:一号小班土名“竹坞”,东至山降、南至农户阔叶林、西至山脚、北至湾沟直上
二号小班土名“竹坞”,东至山降、南至湾沟直上、西至山脚、北至湾沟直上 |
坐标拐点: |
树种组成: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26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11.00米 |
平均胸径:16.00厘米 |
蓄积(材积)量:959.0立方米 |
附属设施:
|
项目用途: |
补充说明:①意向受让方通过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报名。②受让方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2月28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及时将山场交付给农户,以便农户及时更新造林。③受让方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伐;林场积极协调解决受让方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④受让方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发生森林火灾的,交由森林公安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受让方若需开设木材集材、运输道路的,应事先征得土地所有方同意,开路临时占用土(林)地的损失补偿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林场予以协助)。受让方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运输道路,须分摊修路维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其使用权交由林场所有。⑤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受让方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非法收购非中标伐区生产的木材,及时缴纳各项税收。⑥受让方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⑦受让方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⑧受让方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并按规办理木材采伐证,办证费用由受让方承担。⑨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备注:本次招标仅供山场活立木采伐销售权招标,林场不提供本次招标山场道路。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招标79亩山场三个小班只有69亩小班采伐证剩余10亩由中标方中标后林场提供杉木采伐许可证。 |
使用权人:祁山镇芳村林场 |
权证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单位名称/姓名:
******委员会 |
联系人(法人):方安定
|
联系电话:******
|
|
|
|
|
|
评估机构:******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4-09-13 |
评估值:27.69万元 |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1998年杉木人工造林 |
交易面积:
79.00亩
其中:
商品林
79.00亩 |
数量: 株数万株、蓄积(材积)量
959立方米
|
报名费:¥ 0 |
保证金:¥ 200000 |
交易底价:小写 300000元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自由竟价期: |
2024-09-30 09:00 ~ 2024-09-30 10:00
|
出价延时: |
300秒/次
|
底价: |
300000.00元 |
加价幅度: |
2000元 |
最高限价: |
无最高限价
|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4-09-30 |
成交人:陈国鑫 |
成交价:小写 302000元 |
补充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