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年产35.5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及800吨/小时+79.5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5.5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及800吨/小时+79.5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工业园区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入河排污口性质为已建排污口,本次为扩大设置;排污口类型为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泵站涵闸式。入河排污口设置位置、性质、类型、排放规律、入河排污方式以及尾水排江路由均未发生变化。
公示内容: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9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92-******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