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招标人******有限公司的委托,宁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现就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A5区块项目策划咨询与企划营销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NBGODOZB224307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用地面积130802m2,总建筑面积226811.4m2,其中可售住宅147,148m2,商业15,000㎡,办公30,561㎡,车位1032个。具体以政府批复的最终面积为准。
2.4招标范围:
一、产品定位、策划方案。
二、营销策划、企划设计、销售执行及项目公司交待的与本项目销售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
2.5项目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A5区块
2.6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2.7服务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住宅及其它可售物业销售至90%及以上并协助甲方对已售物业集中交付完成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应承担本项目营销策划、企划设计、销售执行及项目公司交待的与本项目销售工作有关的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免费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6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5万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名汇东方大厦19楼
联系人:马森、周立颖、邱晔、沈鑫侃
电话:0574-******
监管单位:******有限公司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