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财税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 ******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2024-DHZL-FW-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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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0.8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9-20 13:05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9-26 09:00 |
******有限公司财税服务直接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财税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电话:****** )
上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本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电话:******)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3日 09时至2024年9月 26日 09时
******有限公司财税服务直接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成交价:8000元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含税价格 | 税率 | 服务内容 | 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有限公司 | 8000 | 6% | 财税服务 | / | 12个月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业绩满足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