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增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石墨制品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王家镇前河洪村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租赁辽阳市印铁制罐厂的厂区,厂内土地面积为6668.35m2,建筑面积2349.96m2,用于建设石墨制品加工项目。本项目拟投资800万元,购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锯床等生产设备,建设3条石墨制品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石墨800吨。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表、报批。
主要工作内客:区域环境调查、工程概况及分析、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对区域环境质量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消除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及公众所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问题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公民,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链接:******/s/17mok6GpAfn_jF0FV94ic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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