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为了提高机动车检测数据质量,强化机动车环保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加强环保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强化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水平。
二、检查方式
本次以现场检查与远程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检验机构开展不定时、不定次数的日常监督性检查和执法飞行抽查。
三、检查组人员
组? 长:秦柏树?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组? 员:曾东波?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负责人
罗承能?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干部
??????? (联络员,联系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干部若干名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执法人员2名
四、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至12月。
五、检查内容
(一)现场查看排放检验操作是否正确规范;
(二)查看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每日标定工作制度,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三)查看在用检测设备的变更情况和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情况,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及变更情况;
(四)现场查看视频监控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检测过程中拍摄的视频监控图像及录像是否清晰可见;
(五)查看联网设备是否专机专用以及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杀毒工作;???????????????
(六)远程抽查检测数据是否齐全合理有效,重点加大柴油货车排放检验过程的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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