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吴兴区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吴财预执〔2021〕187号)******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公安局吴兴区分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
******公安局吴兴区分局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
湖江采字2025-005
四、招标项目内容
1、******公安局吴兴区分局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金额约500万元(以实际存放金额为准);
******银行数量:1家;
3、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期、六个月期、一年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吴兴区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不含南太湖新区,如投标银行在吴兴区区域内没有分支机构但其税收缴纳在吴兴区的也认可,须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银行不受此限制。
(二)******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或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至******有限公司(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06室)现场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提交报名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湖州市吴兴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银行湖州市分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8******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银行应于2025年3月25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3月25日9:30(北京时间)在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一楼开标室开标。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洁华
电话:0572-2878255
地址: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06室
招标人:******公安局吴兴区分局
联系人:孙慧红
电话:******
地址:湖州市二环北路688号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纪检监察室
电话:******
地址:湖州市二环北路688号
十、其他
(一)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质疑时间
1、******银行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银行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银行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06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2-2889025。
******公安局吴兴区分局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