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博白县和利金属工艺品厂喷涂加工五金工艺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博白县和利金属工艺品厂喷涂加工五金工艺品项目
建设地点:博白县博白镇兴隆西路水佳坡路段沙牛陂东边
建设单位:博白县和利金属工艺品厂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生产,占地面积4000m2,总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原料仓库、生产车间、产品仓库,配套建设办公区、给排水、供电、环保工程等设施,年喷涂加工200万件五金工艺品。
联系电话:王祥涛 ******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30日—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