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药械重点监控监管工作规范》以及本市全面议价挂网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市进一步加强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监管工作。现公布2024年7月份挂网公开议价超“黄线”、未通过公允性评估、重点监控药品幅度靠前且有一定采购金额的品种,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布品种仅作为提醒,部分品种确因成本上涨或有质量疗效优势等原因,涨幅议价;但也有部分品种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在用品种。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以及阳光平台“红黄绿线”议价实时提醒信息合理议价,既保证临床需求,又避免不合理调价,采购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
特此通知。
附件:1、新申请超“黄线”品种
2、原在库超“黄线”品种
3、未通过公允性品种
4、重点监控品种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新申请超“黄线”品种
附件2:原在库超“黄线”品种
附件3:未通过公允性品种
附件4:重点监控品种
根据《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药械重点监控监管工作规范》以及本市全面议价挂网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市进一步加强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监管工作。现公布2024年7月份挂网公开议价超“黄线”、未通过公允性评估、重点监控药品幅度靠前且有一定采购金额的品种,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布品种仅作为提醒,部分品种确因成本上涨或有质量疗效优势等原因,涨幅议价;但也有部分品种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在用品种。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以及阳光平台“红黄绿线”议价实时提醒信息合理议价,既保证临床需求,又避免不合理调价,采购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
特此通知。
附件:1、新申请超“黄线”品种
2、原在库超“黄线”品种
3、未通过公允性品种
4、重点监控品种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新申请超“黄线”品种
附件2:原在库超“黄线”品种
附件3:未通过公允性品种
附件4:重点监控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