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测)设计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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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伊犁州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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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原伊犁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1、拟规划对灌区各级输水渠(管道及建筑物)进行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新建灌区信息自动化1套,配套电力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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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新疆伊犁州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测)设计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及本次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册、初步设计报告及图册、施工图);且能及时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及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同时完成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和本项目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本次设计深度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3)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06日到 2024年11月27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首次使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下角)“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V1.1”。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操作(具体流程参见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水利投标单位培训视频”、“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原伊犁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 |
******有限公司 |
地 址:伊宁县、伊宁市 |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3楼 |
联 系 人:梁勇******893、袁卫兵******198 |
联 系 人:邱奕霏、郑龙、陈旭文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