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公路水泥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术生产线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公路水泥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术生产线改造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申屯村(东北520m),为适应市场需求,本项目在厂区内进行改建,建设“年产10万吨公路水泥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术生产线改造项目”,计划改建内容为:1.将现有水泥稳定粒料生产线调整至厂区北侧;2.淘汰现有落后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更换节能沥青混合料生产线;3.优化环保处理设备,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增加电捕焦油器,更换袋式除尘器。由于资金问题,项目分期改建,一期项目更换节能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和优化环保处理设备。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84.5万元,占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的28.2%。。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1月0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焦总
联系电话:******
作者(156****3284,已修改3次), 最新修改于2024-09-30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