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羊财磋商采购-2024-39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羊山新区彭家湾乡潘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8日
6、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7、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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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财磋商采购-2024-39-1 |
2024年羊山新区彭家湾乡潘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林溪公馆19号楼2单元3楼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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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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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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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羊山新区彭家湾乡潘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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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羊山新区彭家湾乡潘寨村生态停车场、条石步道、混凝土道路及沥青道路修建、新建公厕、管道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150日历天 |
王东东 |
豫******3784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冬黎(组长)、卢士梅、张玉香(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323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人民政府
地 址:信阳市彭家湾乡
联 系 人:张玉香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 系 人:张文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文芳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