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地点:卫辉市太公路与击磬路交叉口东南角
******医院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大楷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