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J-2024-007号
2、项目名称:冶春竹西店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3万元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30日前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8、供货地点:冶春竹西店门店地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
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三楼东报名处(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样品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8:30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30
******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有限公司一楼门厅(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次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集团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圆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注: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退还。
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丰乐下街8号
联系人:吴研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人:赵凌云
联系方式:0514-******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