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涉及5条110kV及以上高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涉及5条110kV及以上高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 ******有限公司。
2.4. ******有限公司。
2.5. 资金来源:法人自筹。
2.6. 出资比例:100%。
2.7. 资金落实:已落实。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至工程投产止(含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迁改线路名称、范围及要求如下:
(1)500kV天宁114#-115#(一宁118#-119#)迁改工程:新建电1~电2双回架空路径长度0.47km,导线采用4×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72芯OPGW光缆,新建双回路铁塔2基,采用灌注桩基础。500kV天宁线113#/一宁线117#~电1、电2~500kV天宁线117#/一宁线121#重新紧线路径长0.986km,导线为4×LGJ-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为1根OPGW光缆和1根JL/LB20A-95/55铝包钢芯铝绞线,电2~原天宁线117#/一宁线121#塔身一根耦合地线JL/LB20A-95/55重新紧线。拆除电1-电2范围内老线路导地线、金具及铁塔,拆除双回路架空线路径长度0.479km,铁塔2基。
(2)500kV宁浦5479线31#-33#迁改工程新建改电31~改电33单回架空路径长度0.928km,新建导线采用4×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72芯OPGW光缆,新建单回路铁塔3基,采用挖孔基础。宁浦线29#~改电31#、改电33#~原宁浦线34#重新紧线路径长1.321km,导线为4×LGJ-630/4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为1根OPGW光缆和1根JL/LB1A-95/55铝包钢芯铝绞线。拆除改电31-改电33范围内老线路导地线、金具及铁塔,拆除单回路架空线路径长度0.704km,铁塔3基。
(3)500kV海浦5480线30#-32#迁改工程:新建改电30~改电32单回架空路径长度1.033km,新建导线采用4×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72芯OPGW光缆,新建单回路铁塔3基,采用挖孔基础。原海浦线28#~改电30、改电32~原海浦线34#重新紧线路径长1.331km,导线为4×LGJ-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为2根JL/LB1A-95/55铝包钢芯铝绞线。拆除改电30-改电32范围内老线路导地线、金具及铁塔,拆除单回路架空线路径长度0.774km,铁塔3基。
(4)220kV跃宁4P52线23#-25#、30#-32#迁改工程:1)22#~27#段,新建铁塔5基,拆除铁塔3基,线路长度2x2.5km,其中新建段长度2×1.04km(新建N1#~新建N5#),导线采用2×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72芯OPGW光缆;重新紧线段长度2×1.46km(原电22#~新建N1#,新建N5#~原电27#),导线采用2*LGJ-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JL/LB20A-95/55铝包钢芯铝绞线及一根24芯OPGW,拆除线路长度0.816km。2)本工程30#~34#段,新建铁塔3基,拆除铁塔2基,线路长度2x2.21km,其中新建段长度2×1.3km(新建N6#~新建N8#),导线采用2×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72芯OPGW光缆;重新紧线段长度2×0.61km(新建N8#~原电34#),导线采用2*LGJ-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JL/LB20A-95/55铝包钢芯铝绞线;重新架线段长度2×0.3km(原电30#~新建6#),导线采用2*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72芯OPGW,拆除线路长度1.616km。
(5)110kV苍林1504、苍跃1505线21#-22#迁改工程:本期迁改工程新建双回路角钢塔2基,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1.094km,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拆除110kV苍林1504、苍跃1505线21#~23#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1.119km,拆除21#、22#角钢塔共2基。110kV苍林1504、苍跃1505线19#~改电21#耐张段重新紧线1.01km,原直线塔悬垂串保持铅垂位置。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分标包。
2.9. 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高速公路项目交工止)。
2.10.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相应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50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有以下记录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最高法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
(4)提供虚假材料被监察部门查实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8.招标人将以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是否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205年3月1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递交投标文件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进行网上发布。9.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736室
联系人:尹邦舰
联系方式:0574-******
10.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联 系 人:毛军华、王莹、金洁莹电 话:0574-******传 真:0574-******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