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我公司遵照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和辽市环灯审发(2024)17号文件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竣工,现将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新建石墨制品及石墨粉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经济开发区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7月10日~2024年10月9日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悦
联系电话:******
我公司承诺对上述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