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9-****** ****** 传 真:0379-****** ******街道四楼投资建设综合服务区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 |
1 | ******有限公司 | 钢化、中空、夹层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朝阳镇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建设。 | (1)废气。封胶工序、丁基胶涂布工序、PVB胶片加热工序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朝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采取封闭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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