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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天河公园站相关恢复(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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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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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天河公园站相关恢复(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天河公园站相关恢复(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2562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办公室关于20******办公室关于2024年6月第四次交通建设协调会议的纪要(穗交领办会纪〔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及社会筹资,出资比例为 34%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天河公园站相关恢复(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  

项目建设规模:    1、天河公园绿化恢复升级改造工程,总面积约11.36公顷。投资约9660万元。设计内容包括:建设天府路轴线广场区域,改造南门区域,南门地铁主变电站建设区域绿化恢复;增设山林登山步道,补充园区的休息廊、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绿化种植升级,及完善配套设施。2、天河公园水体整体治理工程,总面积约9.33公顷。投资约4470万元。设计内容包括:湖体的清淤和湖底防渗处理;湖岸修复及加固;水质提升,包含种植水生植物、生态补水、喷泉造流工程。3、地质勘察包含水域地质钻孔12个约36米陆地地质钻孔共计53个,其中技术孔16个,鉴别孔37个,共计约1040米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天河公园站相关恢复(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治理)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招标范围: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天河公园站相关恢复(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工作阶段涵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设备)招标配合(含招标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全阶段。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

2.3 勘察设计费用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天河公园站相关恢复(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治理)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设计类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65.0084万元,其中:

设计费(水体治理)最高投标限价71.9228万元

设计费(园林绿化升级改造)最高投标限价293.0856万元

勘察最高投标限价: 30.5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满足相应的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①、②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自 2021    10  月至今具有   1     100   万元及以上已完成的风景园林工程及 2021    10   月至今具有   1     40   万元及以上已完成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设计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甲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3投标人自 2021年 10月至今具有 1 项  10 万元及以上独立完成的工程勘察项目业绩。勘察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及甲方证明材料(无甲方证明材料可用勘察报告扉页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代替)。业绩时间以甲方证明材料或勘察报告完成审查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个。

3.4.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3.1.2中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4.3联合体非牵头人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必须具备3.1.2中的①或②或③资质。

3.5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完成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且应当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81700分至2024122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4.3.1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4122915分至202412293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411816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41229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 联系方式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     址:                          

    编:510330                          编:                          

  人:  刘工                        人:                          

    话: ******                    话: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1层

电话: 020-8310678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

电话:020-******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三、联合体协议书

 

 

202411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委员会成员行贿,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有限公司******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以最新名单为准)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有限公司

2

******有限公司

3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5

******有限公司

6

******有限公司

7

******有限公司

8

******有限公司

9

******有限公司

10

******有限公司

11

******有限公司

12

******有限公司

13

******有限公司

14

******有限公司

15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16

******有限公司

17

******有限公司

18

******有限公司

19

******有限公司

20

******有限公司

21

 ******有限公司

22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3

******有限责任公司

24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25

 ******有限公司

26

******有限公司

27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8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9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0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1

中煤中原(天津)******有限公司

32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3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4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5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6

李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

37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

38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39

项目经理程涛(建造师注册编号:(粤************)

40

总监理工程师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41

项目经理张海飞(注册编号:粤:******7527

42

总监理工程师王革(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方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

5. 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内容对应的合同份额向招标人开具履约保函及增值税发票。

6.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投标文件    份。

牵头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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