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维化工公司2025年至2027年三类项目咨询及设计服务框架(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川维化************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川维化工公司2025年至2027年三类项目咨询及设计服务框架(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内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2400万元(含税)
******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三类项目(指符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定义的三类项目)的前期咨询(包括项目预可研、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研编制)、项目设计(包括基础工程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审),以及公司总图维护更新、相关技术咨询和现场服务(包括总图及防爆区域划分图按需更新、老旧装置风险评估、项目技术评估服务、总图现场服务等);且项目单项合同价低于100万元(不包括100万元)。
2.6本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二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级)及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3)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包含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化工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包含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的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指工艺、结构、概算、设备、电气、仪表专业共6人):
①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化工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包含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的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国家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包含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的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③概算专业负责人:持有持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包含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的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概算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④其它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设备、电气、仪表专业):持有工程设计类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包含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工程的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2月12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3月5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
邮编:401254;
联系人:江莉莉;
电话:023-******;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430081
联系人:李智、张业振;
电话:027-******;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周昌贵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