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入交换机(48口) 补遗公告(2024-JL13(05)-W30075 )
现对本项目部分内容作以下补遗:
1.谈判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中删除“2.按国家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2.谈判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八)本项目特定资质中删除“2、按国家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联 系 人: 马老师 、王老师
办公电话:******089(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8:00—12:00,15:00—18:00)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