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运行药剂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CG-2025-008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根据甲方实际使用量分批次供货,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最高限价:约******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
一标段:乙酸钠1353.00元/吨;
三标段:液体聚合硫酸铁850元/吨;
四、评标日期:2025年2月11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标段 | 货物 名称 | 供应商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采购预算价 | 中标价 |
一标段 | 乙酸钠 | ******有限公司 | ******服务中心生化园 2号楼 213-2号
| ******MA9KHJK38M | 1353.00元/吨 | 636.00元/吨 |
******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光宇、王德祥、杨兴、张翠果 (组长);采购人代表:付阳帅。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1、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
2、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发布。
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
******有限公司 ;技术和商务评审得分:******有限公司;技术和商务评审******有限公司 ;技术和商务评审得分:50分;价格评审得分:41.78分;总分91.78分;
******有限公司 :技术和商务评审得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技术和商务评审得分:50分;价格评审得分:27.63分;总分:77.63分;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未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未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7E
联 系 人:毛中华
电 话:******
地 址:林州市陵阳镇南辛庄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74
联 系 人:桑志利
电 话:******
地点:林州市人民路192号
3.监督部门信息
******建设局
监督电话:******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 系 人:毛中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