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年产2000吨玉米面条生产线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后河镇大辛庄村新濮路北侧88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于卫辉市后河镇大辛庄村新濮路北侧88号建设年产2000吨玉米面条生产线,产品产能为玉米面条1300t/a、米粉700t/a。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配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颗粒物120mg/m3、3.5kg/h)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排放口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污水处理站设置密闭结构,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排放标准限值,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有限公司东关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COD≤300mg/L、BOD5≤70mg/L、SS≤200mg/L、NH3-N≤30mg/L、TP≤3mg/L、TN≤35mg/L)。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收集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袋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污泥经压滤后交由环卫清运。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废贮存库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米线机、包装机等,噪声源强为70~75dB(A)之间。为降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