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和传真:******
联系地址:卫辉市市民中心环保局窗口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有限公司 | 卫辉市米山洞智能环保建筑骨料项目 | 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后沟村 | ******有限公司 | 2025-01-09 | ******有限公司卫辉市米山洞智能环保建筑骨料项目环评全本(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