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5-04-01-28306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3300㎡,主要是拟利用区内现状公建配套设施进行装修提升,建设能够承载高质量民生服务和体现跨境民生融合服务特色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涉及提升的相关设施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福利和公益创新示范基地5902㎡、庆盛枢纽片区港式安老院4440㎡、区街坊之家840㎡、蕉门河片区民生服务综合体1001㎡、明珠湾区横沥岛尖民生服务综合体111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设计招标范围内编制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等。 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主要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施工所涉及的安全评估方案、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等。 协助相关报批、报建、验收:承包人派出专人协助发******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总合同工期约45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022.03005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的任意一方):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接施工部分任意一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含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2024年8月或9月或10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但不含投标人子公司)缴纳。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施工部分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评审指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设计部分和设计负责人评审指标以承接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信息登记)。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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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姬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麦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