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及《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文件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申领人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1个自然日,自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
二、公示地点
******办事处信息公开页面。
(二)申领人所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公示栏。
三、联系方式
******街道冬青路1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
四、附件
******街道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请人公示信息表。
五、特别说明
******街道城建办提出书面意见。
******办事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