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1月7日
******有限责任公司铸造除尘灰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cgzxjc******82-01
我公司对铸造除尘灰处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
招标内容:我公司铸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除尘灰,现进行招标处置,业务合作期限3年。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3.报名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春江路218号。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具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且实缴资金6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4.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5.投标人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界定的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报名方式:
1)报名邮件:邮件主题请备注“扬柴公司铸造除尘灰处置项目报名”,并在邮件正文中清晰描述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通过注册登陆潍柴电子招标系统进行投标,登陆网址******。(特别说明:报名厂家报名并通过初审后,请提前一周购买ca锁,以免影响标书上传,ca锁购买方法和途径在电子招标系统平台主页面下方的资源列表中查询)。报名资料明确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如某项资料确不能提供,请书面说明原因并盖章。以下信息提供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注:供方需在2种途径同时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应资质材料。
2.报名材料:请于报名截止前将以下资料(盖章)******,报名单位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a)营业执照。
b)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c)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名单及承诺函(股东及亲属非潍柴员工)。
******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或者(开户行许可证+资信证明),二者选一。
e)近三年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若没有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f)提供企业近半******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纳税人信用级别(若有)。
g)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
h)下载并填写【经济合作方廉洁诚信自律承诺协议书-潍柴版】,且需要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i)以上提供资料均盖上公司印鉴,财务相关报表资料放一个word或pdf里,其他资料放另一个word或pdf里,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j)以上报名材料需清晰且每页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如某项资料确不能提供,请书面说明原因并盖章。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可提供纳税网站网页截图。
3.报名截止日前,我们会对收到报名资料的单位统一回复“报名收悉”邮件,未收到回复的请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传送失误。
4.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截止后一周内,我们会对通过资质审核的供方发放招标文件(发至报名邮箱),请注意查收。
四、开标地点与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开标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报名截止后,投标方如果少于3家,将作流标处理。我公司有权对投标方资质进行择优筛选,而不对未通过筛选的投标方进行任何解释。
五、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沈志松 ******
商务联系人: 张应强 ******
商务第二联系人(监督举报电话):荆常帅 ******
联系邮箱:******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