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基础设施路网及磐龙湖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委员会的株洲云龙示范区基础设施路网及磐龙湖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基础设施路网及磐龙湖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KC-******
3、委托代理编号: HNXJZB******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提交成果。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按湘价服[2009]81号文中市政工程不分其他专业优惠率65%计费 |
株洲云龙示范区基础设施路网及磐龙湖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全天(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3、澄清答疑采用公告发布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22 日 09 时 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 11月 22 日 09 时 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四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昌国超 张雯婷冯玉林
电 话:****** ******
2、采 购 人:******委员会
地 址:株洲市云龙区云龙大道88号
联系人:唐海罗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268号幸福大厦9楼909室
联系人:昌国超 张雯婷冯玉林
电 话:****** ******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