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洛江区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59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8.630725°************有限公司内办公楼及裙楼,占地面积5425.4㎡。
二、土地规划
************有限公司申请工业************************改革************有限公司租赁区域(占地面积5425.4㎡)为医疗用途,调查地块内其余仍为工业用地。
三、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初步调查及采样检测分析结果,该地块所检的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锌、锰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深圳市)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除了浑浊度、锰外,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及参照执行标准的标准限值要求,由于调查地块所在地地下水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源,不作为生活饮用水源、不作为农业和工业用水,因此地块内地下水锰和(浑)浊度的浓度值对人体健康影响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医疗用途性质用地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