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1、项目名称:年产1400吨锦纶6短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朱塘路东首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利用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朱塘路东首的自有厂房,对现有锦纶、短纤维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后,产能不变。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真空煅烧废气、危废库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真空煅烧废气经二级水吸收+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二级水吸收废水、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间接冷却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煅烧机、废气处理装置配套风机、污水处理站配套的水泵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灰渣、废纺丝组件、废滤网。灰渣、废纺丝组件、废滤网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0514-******
传真:0514-******
1、项目名称:年产1400吨锦纶6短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朱塘路东首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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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利用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朱塘路东首的自有厂房,对现有锦纶、短纤维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后,产能不变。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真空煅烧废气、危废库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真空煅烧废气经二级水吸收+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二级水吸收废水、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间接冷却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煅烧机、废气处理装置配套风机、污水处理站配套的水泵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灰渣、废纺丝组件、废滤网。灰渣、废纺丝组件、废滤网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0514-******
传真: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