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扬环审批〔2024〕05-23号
项目代码:2310-321061-89-01-653147
******有限公司花园港
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花园港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拟投资145万元(环保投资28.29万元),在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华村建设花园港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建设内容:河道整治1.63km,包含河道疏浚3段,涉及河道总长1.34km;新开连接段河道2段,涉及总长0.29km。河道疏浚段维持现状河口范围线不变,仅对河底进行清淤、对河坡进行清理整平并播撒草籽;新开连接段河道按防洪排涝规划及控规要求的断面开挖到位,并对常水位至现状地面高程之间播撒草籽防护。《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及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避免大风天气土料开挖,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遮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等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和淤泥管理,采取喷洒除臭药剂、强制导排风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向敏感点扩散。本项目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标准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降噪、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并合理安排运输和施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站,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开挖、回填土石方;严格执行弃土、淤泥收集转运方案,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量减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水上工程实施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严禁其他污染物入河。
6******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邗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四、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扬环审批〔2024〕05-23号
项目代码:2310-321061-89-01-653147
******有限公司花园港
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花园港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拟投资145万元(环保投资28.29万元),在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华村建设花园港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建设内容:河道整治1.63km,包含河道疏浚3段,涉及河道总长1.34km;新开连接段河道2段,涉及总长0.29km。河道疏浚段维持现状河口范围线不变,仅对河底进行清淤、对河坡进行清理整平并播撒草籽;新开连接段河道按防洪排涝规划及控规要求的断面开挖到位,并对常水位至现状地面高程之间播撒草籽防护。《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及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避免大风天气土料开挖,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遮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等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和淤泥管理,采取喷洒除臭药剂、强制导排风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向敏感点扩散。本项目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标准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降噪、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并合理安排运输和施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站,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开挖、回填土石方;严格执行弃土、淤泥收集转运方案,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量减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水上工程实施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严禁其他污染物入河。
6******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邗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四、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