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吉市发改能源请〔2024〕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4年3月28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4〕67号文件核准了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为2208-220000-04-01-965735******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
项目单******集团要求对该项目按照************有限公司作为新的项目主体开展与该项目有关的基建投资事宜。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67******有限公司。
其他建设内容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67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吉林省******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